随后座谈会上,段兴金充分肯定了驻所检察室工作,并对看守所驻所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坚持制度落实。严格执行看守所驻所规章制度,做好每日工作日志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将监区巡查常态化、制度化,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是加强协作沟通。驻所检察室要与第四检察部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管理规范化,使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与管理。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规定,通过监控联网视频查看、日常巡察等方式,重点监管提讯室、会见室、监内医院、监舍、伙房等重要场所,坚决杜绝“捎、买、带”现象、向案件相关人员传递信息现象,确保监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