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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山阴】省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郭雁宏一行对山阴县院进行督导调研
时间:2022-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5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郭雁宏、三级高级检察官助理李坤领、三级检察官助理邢佳丽一行3人督导调研组对联系基层院——山阴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督导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郝秀兰、检察官助理曹艳艳陪同调研。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子奇,分管民事检察工作的党组成员赵叶云及第三检察部民事检察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期间,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子奇就山阴县的基本情况、山阴县人民检察院的有关情况作了汇报,并就我院今年以来的民事检察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他指出,过去我院的民事检察工作一直是全院的短板、弱项,今年以来,我院新配备了民事检察干警,并加强对干警理论和实践的培训,不断提升干警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山阴县院紧扣省院民事检察工作矩阵、紧紧围绕民事检察业务九项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民事检察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和提高。分管领导赵叶云同志向督导组具体汇报了我院今年1月至9月的民事案件办理情况。



郭雁宏一行听取我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后,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郭雁宏一行指出,省院建立民事检察官联系基层院工作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省院检察官“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和帮助,不断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山阴县院今年的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和其他基层院一样,都是共性问题,就是案件数量不多、监督不够深入。督导组就我院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和指导,希望山阴县院今后重点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质效提升,多学习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例,从中吸取知识经验,办理案件在“稳、精、新”上下功夫,要主动依法排查监督案件线索,进一步拓展监督范围。支持起诉案件,要严格按照最高检、省院发布的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办理,加强向其他兄弟县院的学习,多办理精品案件,争取在全国媒体上进行刊登,结合山阴院特色亮点打造办案品牌,不断推动山阴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郝秀兰、检察官助理曹艳艳对我院民事检察工作作了指导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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