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统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行“党建+”模式,打造“四型”检察机关,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评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五廉”并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被市委推荐为“全省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树牢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等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
能动履职,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对尤某骗取国家失业补助金案,及时上报职务犯罪线索,省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挽回国家损失285万元。跟踪监督漏犯马某涉嫌骗取贷款犯罪案,引导侦查深挖遗漏犯罪事实10余起。
综合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对孟某某等3人涉恶案,精准定性,依法起诉,对涉及的合同效力纠纷案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相关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制发行政纠违检察建议,对其非法占地以公益诉讼督促清退,取得良好效果。
审慎严谨,开拓行政检察领域。在全省首创性设立驻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办理检察监督案件2件,依法纠正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执行完毕问题,其中一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件,实现罚当其错,消除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缺位,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