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典型案例,均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体现了朔州市司法机关协同履职,合力保护美好生态环境资源的成效。
五件案例分别是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某英等5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刚等31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梁某海、李某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应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生某杰、生某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紧扣市委绿色发展部署,积极回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需求,在省院、市委的领导下,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担当作为,能动履职,助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化水平,以更大决心、更大毅力护航朔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