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命名2020—2022年度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称号的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朔州市检察机关7家单位全部榜上有名。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应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怀仁市人民检察院、右玉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此次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是省委宣传思想文化领导小组对朔州市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高度认可,是全市检察干警凝心聚力、不懈奋斗、久久为功的结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谱写新时代朔州文明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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