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大活动”为抓手,能动履职,着力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上见成效。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593人,不批准逮捕342人;共决定起诉1002人,不起诉237人。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92%;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7.77%;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数的97% 立案监督。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4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43件。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03件次,监督采纳率为99.5%。 刑事抗诉。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6件。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为100%。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5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9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84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8件。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件5人。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7件,其中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同期采纳8件,采纳率为100%。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同期采纳11件,采纳率为 100%。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8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96件。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100%。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100%。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3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87件。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为100%。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不批准逮捕1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0人。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0人,不起诉8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3人,占审结数的5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9人。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助教育、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31次;开展法治巡讲42次。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人,涉及的罪名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479件。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059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94件,占8.88%;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965件,占91.12%。 2023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和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4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