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能动履职,着力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上见成效。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822人,不捕430人;共决定起诉1551人,不起诉436人。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7.62%;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8.06%;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4.95%。 立案监督。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164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60件。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99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刑事抗诉。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9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占比率为100%。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为100%。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5人;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55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32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8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2件9人。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9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同期采纳11件,采纳率为100%。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件,法院同期采纳17件,采纳率为 100%。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2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98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100%。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率为100%。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8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239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7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人,不批准逮捕21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3人。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1人,不起诉10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4人,占审结数的 38.89%。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0人。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助教育、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47次;开展法治巡讲3次。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共8人。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579件。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469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117件,占7.9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352件,占92.04%。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4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