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调解书,提请、提出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办理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跟进监督案件和复查案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职务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线索移送职能部门查处;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负责对下级院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等职能.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