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为了更好地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3月28日,市院民行处组织全处人员专题学习《民法总则》。在学习会上,处长郝秀兰从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深入解读民法总则,同时指出要将《民法总则》与其他民商事法律法规相结合,规范适用法律,提升监督能力。
通过逐条学习,反复对比,大家进一步理解了新法的立法背景和精神实质,认识到新法在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重大意义,一致表示学好用好《民法总则》有助于提升办案质量,在以后的实践中要坚持用新法指导办案工作,强化监督能力,促进民事检察工作更加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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