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人员配备 | 领导简介 | 检察长致辞 | 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察>>检务公开>>侦查监督>>工作流程
审查决定逮捕工作流程图
时间:2014-05-19 15:08: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注: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的,在收到下级院报请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3日。未被刑拘的,在收到下级院报请逮捕书后15日内,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作出是否逮捕决定。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的,在案件受理后3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未被刑拘的,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

检务公开  
社会聚集  
检察研究  
朔州检察
版权所有: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
检察门户网站jcy.gov.cn域名统一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
正义网    点击率AmazingCounters.com
朔州检察微博
朔州检察微博
朔州检察微信
朔州检察微信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