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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时间:2015-04-08 10:04: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朔州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是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主阵地,为了保障基地安全、高效、有序运行,现制订基地管理办法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基地管理办法

  朔州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由市院职务犯罪预防局统一管理。

  (一)日常管理

  1、预防局指定专人负责基地日常的运行工作。

  2、基地在闭展期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由职务犯罪预防局与基地建设运营商共同管理。

  1、职务犯罪预防局负责日常的设备运行工作,设备运营商负责设备的维修及养护工作。

  2、每次警示教育结束后,由基地负责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安全后,关闭基地内所有仪器和内设电路,确保基地用电安全。

  3、基地设备维护、更新及警示教育内容更换等费用,行装部门要安排预算,配备专项经费。

  (三)安全及卫生保障工作

  由职务犯罪预防局负责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物业公司负责基地卫生清洁工作。

  1、职务犯罪预防局要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2、为了保障基地运行安全,闭展期间关停至基地楼层电梯,封闭基地两侧通道,做到防火防盗万无一失。

  3、卫生清洁工作由物业公司完成。开展期间每天打扫一次,闭展期间每10天打扫一次,务必保持基地内环境卫生清洁。

  二、基地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基地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确保基地正常运行。

  (二)基地技术员

  主要职责:基地所有机器设备管理,水电管理,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

  (三)基地讲解员

  主要职责:负责讲解基地警示教育内容,协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卫生保洁员

  主要职责:由行政装备处统一管理,负责基地内的卫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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