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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计划
时间:2014-05-09 08:48: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全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院和市院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争创“六好”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控申工作“对内制约,对外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提升文明接待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加大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信访举报初核等案件办理力度,全力以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持续第十一年实现涉检“零”上访的奋斗目标,为实现“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以化解矛盾为重点,深入开展涉检信访工作,确保持续实现涉检“零”上访。

  任务目标:以源头治理涉检矛盾纠纷为重点,从排查矛盾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处置办法、开展稳控化解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探索建立一套符合涉检信访工作特点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涉检信访工作的持续健康有序开展。

  具体措施:

  1、要做好重点敏感时期的涉检信访工作。在“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对可能引发进京赴省非正常访和集体访的隐患苗头及人员,要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最大限度把上访群众吸附在当地,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进京赴省访。坚决防止信访办理因推、拖长时间不结案、不答复、不释法说理而失信于民,使来信变来访、来访变越级访,坚决防止因排查化解不到位发生严重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到位引发极端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因应对不当发生媒体炒作上访问题的事件。

  2、以“三个最大限度,四个坚决防止”为目标体现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成效。对本院所辖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把“两会”等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作为重点,对可能引发越级访、进京访、告急访和集体访的隐患苗头,以及涉及的重要案件和重点人员,要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三个最大限度,四个坚决防止”落到实处,确保检察环节全面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干扰事件。

  3、要深入开展涉检矛盾隐患排查工作。全市控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 “四级涉检信访服务网络”的职能作用,在4月底前,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涉检信访矛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早掌握信息,提前化解矛盾,并在6月底之前基本息诉罢访,确保检察环节“零”上访的良好态势。

  4、要认真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对排查出的涉检事项或可能引发涉检信访问题的不捕、不诉和初查不立案等案件,要按照上级院关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要求,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协助案件承办部门共同做好涉检风险的化解和稳控工作,形成化解执法办案风险的合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

  5、要高度重视涉检进京赴省访案件的办理工作。坚持市、县检察机关一盘棋,认真办理上级院交办的信访案件,坚持按期办结,市院要定期督办和催办。

  6、要加强对涉检信访的分析研判。一是要对涉检信访问题进行动态分析和舆情监测,对其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报告院领导,制定具体措施,严防产生不稳定因素。二是要通过对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数据库中的举报材料进行分析研判,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查办和解决的对策建议,减少重复、越级举报,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7、创新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涉检信访服务网络”软硬件建设,不断完善运行过程中人员经费待遇培训等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与人大、信访、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的联席制度,推行检调对接机制,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调配合共同处理涉检矛盾纠纷的涉检信访处理格局。

  二、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提升文明接待水平,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任务目标:以切实提高接访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提升文明接待水平,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信初访环节,坚决避免因接访不当而引发越级上访。

  具体措施:

  1、要以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持续提高文明接待水平。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接待室增加配备安保措施、人员,维护信访秩序,加强安全检查,坚决保证上访群众和接待人员的人身安全。加大视频接访建设力度,提高服务群众效率。要根据高检院的安排部署,积极准备迎接第八轮全国文明接待室评比活动。

  2、要坚持检察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接待来访、审查受理、答复反馈等办案全过程,要落实领导包案制、落实领导干部亲自约谈信访人、亲自阅卷核实证据、亲自组织制定化解方案、亲自出面协调、亲自做息诉工作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释法说理、息诉稳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检察长第一责任的落实推动信访工作全面加强。

  3、要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要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要高度重视解决初信初访,坚决不推、不拖、不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4、要畅通信访渠道,持续提高便民利民水平。在继续实行定点接访、预约接访、带案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阳光接访”制度同时,按照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视频接待群众上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行视频接访、网上举报、网上答复、检察约谈QQ号等新型接访方式,不断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

  5、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提高群众诉求的反馈答复率。对群众的信访举报事项,要做到全部接待、全部受理、全部答复“三个100%”,认真落实信访接待“立即就办”制度,对分流转办到各部门的信访事项要逐件跟踪督办。对移送自侦部门的要案举报线索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并及时答复实名举报人,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避免引发越级上访。

  6、加强举报宣传,提高群众的参与监督能力。要把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举报门户网站、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举报,结合下访巡访工作,实时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廉政报告、警示教育等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同职务犯罪做斗争,引导群众依法行使举报、控告权利,积极开展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的意识,调动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

  三、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任务目标:以办理控告举报、国家赔偿、刑事申诉、被害人救助等案件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理解,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具体措施:

  1、积极开展信访举报案件初核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依据《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及时对人民群众的涉检信访案件和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案件以及打击举报人案件进行初核,并及时反馈答复,取得群众的信任与理解,逐步扭转人民群众信访举报难、信访举报反馈的不及时现状。

  2、加大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力度,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依据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按照“受理一件、办理一件、息诉一件”的办案要求,及时受理,依法复查,按时办结,确保办案效果。特别是对不服不批准逮捕、不服不起诉、不服撤销案件等类申诉案件,要认真复查,一经发现原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的发生。

  3、全面推进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按照办理程序改革要求,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争取院党组支持,培训、选调出庭支持抗诉人员。同时,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做好出庭支持抗诉的衔接工作。

  4、大力推进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以公开促公正,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全面推进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综合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开论证等方式,促进工作机制创新;要不断提高公开审查能力,灵活、高效地运用各种公开审查形式,增强公开审查的便民性,展示检察机关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公正执法的风范;要充分保障申诉人申请回避、陈诉事实的进行辩论的权利,彰显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5、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办理赔偿案件,积极开展赔偿监督,依法履行赔偿义务。要认真做好国家赔偿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案件办理质量的动态监督,形成办案合力,确保圆满高效办结每件赔偿案件。

  6、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山西省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突出救助重点,探索救助渠道,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公诉部门的合作,确保救助对象及时得到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及时引发涉检上访。

  7、依法主动开展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办法》,充分认识开展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确定专门力量,扎实推进。要通过开展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工作,深化和总结举报工作规律。对自侦部门作出不立案决定的举报线索,应当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认为不立案决定错误,符合立案条件的,应报检察长决定予以立案。

  四、以队伍能力建设为根本,提升工作质量,推动控申工作的全面开展。

  任务目标: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对控申干警的培训力度,提升控申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推动控申工作再上新台阶。

  具体措施:

  1、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提高认识,主动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所作为,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通过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分析控申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的成效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绩的重要内容。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高度关注信访工作中群众关心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

  2、坚持每周一上午处室统一集中学习,扎实提升控申队伍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3、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针对刑诉法修改、国家赔偿法修改、刑事申诉案件办案程序的改革以及控申工作实际,适时举办小型业务培训班、工作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等活动,开展模拟接访、法律文书制作评比等活动,不断增强控申人员办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等能力。

  4、严格管理控申队伍。要认真落实有关从严治检规定,严格要求、从严管理,确保控申队伍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要积极落实从优待检的政策规定,积极协调组织人事、财政部门落实控申干警信访接待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控申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市检察院刘建福副检察长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市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建福带队到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并就业务指导、队伍建设、群众路线开展情况等问题展开交流。市院办公室主任马天慧、控告申诉处处长吴军、反贪局干警宋英东陪同调研。朔城区院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刘建福副检察长听取了朔城区院李常润副检察长对该院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各科室负责人就本部门工作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在听取汇报、充分讨论后,刘建福副检察长对朔城区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朔城区院第一季度的工作开局良好,很有起色,亮点凸显,势头强劲,效果显著。他要求:一是反贪部门要继续保持现在查办大要案的工作势头,全程跟踪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进程,不断提升和确保办案质量;二是控申部门要加强人员配备,不断提高现有人员的业务能力,严肃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息诉罢访;三是要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增强适应性与熟练性,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四是办公室作为综合部门,一定要规范工作流程,既要高度认识机要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做好分级保护测评工作,又要不断强化信息工作,加强经验总结,提升信息质量。

  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刘建福副检察长最后强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一定要深入群众开展民情恳谈,进行民情调查,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进一步改进群众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检察工作

  控申检察部门“走出去”

  学习兄弟院亮点工作经验

  为贯彻市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于3月20日在市院控申处处长吴军的带领下,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一行9人组成考察组到太原市院、太原市晋源区院进行考察学习,旨在开阔眼界、取长补短、促进工作,用“阳光检察”、“民生检察”使朔州市检察机关控申服务“窗口”更亮。

  太原市院控申工作主要实行三大措施。一是实行新任副处长到信访窗口挂职锻炼制度,即新提拔为副处长的人员必须到信访岗位进行一个月的接待锻炼。二是联合接访制度,对来访群众的诉求,由涉及的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联合接访,控申部门主要负责程序性问题、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实体性问题,共同听取来访群众诉求,并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做好群众的答复反馈、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工作。三是对信访案件承办部门处理不妥引起进京访、闹访等非正常访的业务部门,在年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

  晋源区院设立“检察服务中心”,该中心整合该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管理中心、律师接待、检察长接待等对外服务职能,设立控申接访等8个窗口,形成一站式服务模式。为规范中心服务工作,该院出台了《检察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明确接待、受理、分流、备案、反馈等工作流程,并公开接待标准、服务承诺、接待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实地参观、听取工作经验报告、翻阅相关资料和观看先进事迹专题片,深入细致地了解了太原市院和晋源区院控申检察工作的先进做法。大家表示,市检察院采取“走出去”的工作方法,为基层院学习兄弟院的工作经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今后要对照本院的工作实际,取其之长补己之短,不断创新控申工作思路,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减少越级访和缠访现象的发生,切实推进控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市院控申处深入六县(区)院调研

  市院控申处3月15日-19日,深入六县(区)院调研、督导控申检察工作。经过调研发现,六县(区)院控申检察工作平稳发展,但存在问题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控申人员年龄老化、配置不足。如平鲁区院控申科7个编制仅1人在岗,唯一的在岗人员还兼了三个部门的职能。右玉县院为一人科室。此外调研发现,按照国家文件规定,信访津贴应该自2010年1月起发放,全市两级院目前仅怀仁县院和市院未解决这一问题,但怀仁县院已与相关部门协调近期即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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