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决定》,继续保留朔州市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称号,这标志着我院成为连续四届获得此项殊荣的“四连冠”!同时我市应县院被新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2018年1月11日,省院控告处史海东副处长一行来我院为朔州市院、应县院举行“文明接待室”授牌仪式,市院党组副书记、王吉贤副检察长代表市院参加了仪式,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要求市院和应县院以此次评比为契机,以立足为民便民服务为理念,始终把信访接待工作作为畅通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切实发挥信访实效,助推社会稳定。希望全市控申部门以更新的理念,更高的标准,更热情的服务,更扎实的工作作风,让全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应县院党组书记、魏元桂检察长就有关业务工作与史海东副处长进行了亲切交流,最后刑检四部武承书副部长代表市院作了表态发言。
在此次2013—2015年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工作中,我市两级控申部门按照高检院和省院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为抓手,夯基础、建机制,推改革、促公正,抓监督、树形象,解决了大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群众信访工作开创了新局面,实现了新发展,做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