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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队伍建设 开创右玉民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时间:2015-12-08 10:24: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强化队伍建设  开创右玉民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右玉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   李晓燕   

  2015年对于民行检察工作来说又是一个充满新契机的一年,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法律监督环境以及监督手段、方法逐渐趋于多样化,我院民行检察工作也在积极稳妥、全面有序地进行。 

  一、强化学习力度,扣准民行检察工作脉搏 

  一方面加强政治学习。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严格深入领会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背景,始终把住民行检察工作政治脉搏的新动向。另一方面加强民事行政法律法规研习。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和行诉法的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并参加市检察院和市中院组织的关于新民诉法和行诉法开展的一系列专题讲座,并组织民行检察人员开展新民诉法和行诉法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理论研究。通过定期学习新出台的民事行政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破解民事法律实践底子薄弱,不断增加民行检察干警的知识储备,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正确应对民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工作,在办案中力求做到学中运用,用中深化,努力提高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水平。 

  二、狠抓监督管理,规范民行工作办案程序 

  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严抓纪律作风的大环境中,民行检察干警积极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整饬活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要求。严明办案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的政治觉悟积极面对民行检察工作,提高法律监督的自觉性,并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规范民行检察人员的办案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执法标准,强化办案责任,把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与发现、移送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处理结果双向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整体监督的优势、合力与实效。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民行检察工作形象 

  在执法办案过程当中,始终坚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守检察职业道德,严守办案纪律,正人先正己,不在办案中谋私利和徇私情,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通过执法办案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在依法监督中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增加审查过程中的透明度,让申诉人把理由说透,允许被申诉人申辩,消除当事人的不信任心理,取信于民。在审查过程中注重调解和解,对于近亲属之间的矛盾纠纷、邻里纠纷,先行调解和解,把息诉的理念贯穿于办案的始终。对于不支持当事人申请的,实行当场答复的制度,要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说明不予支持的理由和依据,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甚至更多的工作倾向于案件的息诉罢访,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积极主持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我院在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始终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终级工作目标,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向当事人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在息诉工作中坚持以真诚和热心说服当事人息诉罢访,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寻求申诉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以化结纠纷。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公正执法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利用检察监督权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严肃查处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四、强化公益诉讼,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 要抓住《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契机,坚持开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解决因行政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对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时无人做原告的困境。通过检察机关强有力的法律监督,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可以及时帮助挽回国有资金流失,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非法侵犯,可以避免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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