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反映朔州市民行检察工作的46篇信息被高检院、省院、省市政法委及多家媒体采用,充分发挥了推进我市民行工作落实、提升民行检察工作影响力的重要作用。如市院与市中院会签的《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意见》被省院以《山西检察情况反映》向省政法委作了汇报,省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副书记闫喜春作了重要批示,被最高检以信息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荐。市院民行处办理的李忠与市政府拆迁补偿纠纷案、谭秀山与谭德土地纠纷案、无名氏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以信息形式被市政法委、省院采用,向全省推广办案经验。
民行处被市院评为2014年度“检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我们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用优异的业绩谱写民行工作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