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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职务犯罪案例分析报告
时间:2014-06-30 16:49: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

  2013年全市朔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27 人,占立案总数31%。今年5月28日到6月19日,市检察院预防局从朔城区检察院、平鲁区检察院、山阴县检察院、应县检察院等四个区县检察院2012到2013年间,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随机调取了共10个案卷,讯问了17位当事人,走访了7个相关单位,随后对采集到得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

  一、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 犯罪主体村级负责人所占比例大。

  从查办案件情况来看,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主体,主要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村会计。调取的10个涉农案件,涉案19人,其中有16人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农村会计。这些人都是手握农村财政、行政大权,我行我素,独断专行,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

  2、 案件手段以虚报冒领为主要方式。

  涉案村干部大多数利用协助乡政府从事管理工作的便利,虚构事实,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粮补款、退耕还林款和企业土地征用款、青苗补偿款。如发生在应县的涉农案件基本上是虚报土地亩数,将集体土地虚报在个人名下,套取国家粮食补助款;发生在平鲁区、朔城区涉农案件多数是在企业占地过程中,村干部把集体土地据为个人所有,从中取利,贪污受贿。

  3、 案件窝案串案多。

  调取的案件中,有8案是窝案串案,都是村书记、村主任与村会计集体作案,共同贪污。发生在山阴县玉井镇、下喇叭乡的两案比较典型,其中玉井镇3个农村8名村干部、下喇叭乡1个农村3名村干部在退耕还林中,未经受住考验,因贪污被判徒刑。

  4、 作案时间跨度大、次数多。

  我市2002年开始退耕还林, 2006年开始补贴粮食种植。当时村干部见管理有漏洞,有机可趁,年复一年虚报冒领,贪污补助、补贴。随着制度的规范和管理的严格,这些村干部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如山阴县史家屯村、东石人坡村,应县岑嘴村、寨村的部分村干部,就因此被查处法办。

  5、 涉案资金不大,影响恶劣

  分析10个案例,大多涉案金额不大,一般在3万左右,但侵害的是多数农民的利益,社会影响大,极易引发集体上访,造成突发性事件。

  二、 涉农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1、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宣传不到位。

  在对10案19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的17人进行讯问的过程中,当问及“你知道那些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时,大多数涉案人员一问三不知,只有两位涉案人员略知一二。

  2、村干部文化底蕴低,法律意识淡。

  在被讯问的17位村干部中,就有一位村党支部书记,在分析扣发征地款的原因时说: “看着钱眼馋,发给他人那么多,我心理不平衡,所以我和村主任扣下了5万元”。调查中发现17位村干部有6位小学毕业、8位初中毕业、3位高中毕业。有14位平时不读书、不看报。被讯问的17位村官都明白贪污是犯罪,但都把法律当儿戏,想侥幸通过法律制裁。

  3、监督不到位,规章流于形式。

  监督有纵向监督、横向监督、交叉监督。目前乡镇对农村的监督基本上是纵向监督、横向监督。横向监督上主要是村民小组会议的监督,10个案例根本没有提到村民小组会议,即使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也多数是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村会计等少数几个人参加,横向监督形同虚设。纵向监督上主要是由乡镇监督管理,这一级的监督至关重要,能否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下去,落实到位,能否将国家法律法规推行开来意义重大。可问题就发生在这里。调查显示,第二轮土地承包没有落实到位,农民用地划分不明,集体有地混沌不清。当土地升值时,纠纷不断,于是就影响了退耕还林和粮食直补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如:有的村干部用儿子的名字虚报土地亩数,头年10亩,第二年15亩,第三年50亩,三年共领取补助6000元。这些既没有核查,也没有公示。没有核查的原因是:乡镇不核查、村干部自己查。如有纠纷需公示的,虚报亩数不公示。有的村干部就贪污退耕还林款这一问题是这样回答的:“问:你是怎样贪污的?答:2002年我为自己多登记13亩土地,我当支书报领方便,.....。问:退耕还林需要土地局办理手续吗?答:有呢。问:土地手续谁办的?答:记不清。问:办土地手续核查吗?答:没有,都依据村里的底据,82年分地时的底据上报。问:那82年底据有你多报的13亩地吗?答:没有。”以上两例说明,乡镇审查不到位,审核走过场,申报有漏洞,公示造假象,审批成形式,致使一些村干部有空可钻,以身试法。

  4、 打击不力,纵容了职务犯罪发生。

  打击不力是涉农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一个重要原因。被调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基本上被判缓刑,仅有两名乡干部追究了的渎职行为。显然,在惩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上打击不力,使村干部职务犯罪愈演愈烈,形成了目前的涉农职务犯罪高发态势。

  三、 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活动。

  农村干部既是农村经济建设的组织者,又是落实国家涉农惠农政策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操作者,必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精业敬业。要教育他们筑牢拒腐思想防线,克服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思想,做到不想犯罪。同时,也要用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武装农民头脑,使他们知法、懂法,能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2、强化监督、落实制度。

  村支部书记“一言堂”、村民小组虚设,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需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制度。要把村民小组建起来,把公开专栏立起来,把各种制度用起来;切实解决、坚决打击欺上瞒下、谎报村情、弄虚作假、故弄玄虚的行为。

  3、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力度,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要扎实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警示教育、预防介入和预防建议的各项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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