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朔州市院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预防措施、规范预防活动、创新预防方法,注重预防实效,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预防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首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是做好预防工作有效途经和必要手段,为此,市院紧密结合所属辖区的社情特点,不断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内容,增强宣传教育实效,与中煤平朔集团公司共同建成了朔州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我们以基地为依托,扎实有效开展预防工作,将我市预防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目前已接待市内外5万余人参观,参观人员对基地教育形式、教育内容给予高度评价。
其次,警示教育与预防宣传相结合。在2013年的“五进”活动中,预防宣传专题教育活动结束后,组织80多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接受教育,受教育人数达26000余人。让每一位干部职工深刻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自己的信念和追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在工作、生活中要严于律己,以苦为乐,以奉献为荣,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不负人民重托”
三是拓展“警示教育”的形式。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去年组织平朔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百余人参观监狱,看服刑人员的劳改环境、劳改工作、劳改生活等情况;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以他们的亲身经历感悟到的教训与体会,分析堕落犯罪的思想演变过程和失去自由沉痛教训的现身说法;想一旦失足就成千古恨,让大家懂得“平安就是福,自由值千金”的深刻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