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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朔州市涉农征地拆迁领域的专项预防调查报告
时间:2014-05-16 16:31:0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遏制和减少农村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省检察院预防处《关于组织全省开展涉农征地拆迁领域专项预防调查的通知》,依据《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市检察院联合平鲁区检察院、朔城区检察院对农村征地拆迁项目开展预防调查,重点围绕涉农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议定、发放、管理环节进行了专项预防调查,针对农村村委会组织、村干部以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

  一、涉农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农村基层干部权力集中,组织涣散,管理不力,成为滋生腐败发生犯罪的温床。

  村干部虽然也是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但平时多数村民不在原籍居住生活,村委会组织基本没有,村级事务全由村委会主任或支书一人“拍板”说了算,无形中放大了村干部的权利,缺失了有效的监督。村级事务不讨论、不公开、不透明,这样就给一些村干部实施贪污、挪用等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比如平鲁区双碾乡一名村干部在2012年占地丈量土地时就将村集体的20余亩土地划归到其亲戚名下,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土地补偿款,而被平鲁检察院立案查处。

  2、村级事务不公开,不透明,缺乏监督机制,成为矛盾争议纠纷等问题突出的主因。

  近年来“三农问题”成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部分农村村级事务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对于村级财务和占地补偿情况等重大事项“不公开”“不公示”,只是由乡里和村干部签一份合同,村干部报一个花名表,村民对这些关系切身利益的情况一无所知。待老百姓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时,又是“生冷硬”的对待,便引发了多起纠纷,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主要是导致村民与企业沟通不畅,双方发生摩擦。如大唐风电在建设过程中于2013年9月份平鲁区西水界乡的部分村民因不满风电企业补偿问题,就到正在建设的风电场工地阻挠施工。双碾乡的南仗村的村民也因要求了解白玉山升压站占地补偿情况,得不到明确答复,聚众围堵白玉山升压站工地阻挠施工,因延误施工给大唐风电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大多数村民对于风电企业占地数量、占地类型、补偿费发放标准、合同签订等情况根本不知道。主要是政务不公开,导致村民与企业沟通不畅发生摩擦。

  3、农村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从下至上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体系,成为农村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根源。

  绝大多数农村基层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没有配备,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功能没发挥应有的作用,村级各项管理制度基本上没有,有的村子即使有也只是停留在墙上,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实际作用。部分乡镇领导就具体工作只对村委会主任或村支书坐堂办公,不深入农村,对村干部履职行为没有约束监督。为了村干部能积极协调配合乡里的总体工作,往往对村干部“庇护有加”,甚至对于犯了一些小毛病也不去监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村干部作为。有的乡干部甚至还存在“私心”,盯着补偿费、协调费这块“蛋糕”,希望能切一块。这样既损害了干群关系,也加剧了老百姓和风电企业发生争议的可能。

  4、农村干部政治思想教育不够,法律观念淡薄。

  近几年来由于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放松了思想学习,加上基层农村干部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平时不注重学习提高,又缺少集中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导致自律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有些农村干部长期不读书、不看报,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放松思想改造,经不起金钱诱惑,利令智昏,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从而走向犯罪的道路。平鲁区近年来查办的数起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基本都是属于这种情况,2013年查办的王某某贪污一案,王某某从上世纪80年代就担任大白洋洼村村干部,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农村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在2011年引黄工程征占大白洋洼村土地时面对利益经不起诱惑,将荒地报成耕地骗取国家占地补偿款5万余元,案发后自己追悔莫及,“我在多年的农村工作中以前面对繁杂、辛苦的工作无怨无悔,能带领全体村民艰苦创业,到最后面对诱惑心里失衡把党的宗旨忘掉,走上犯罪道路晚节不保,后悔啊”。

  5、企业占地程序不规范,与地方政府和老百姓沟通不够,不能有效化解矛盾。

  根据调查了解在平鲁区三个乡镇兴建风力发电厂的几家企业大都是国字头的央企,落户该区办企业,在施工前大都通过区委政府协调乡镇配合,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他们施工的进展顺利,阻力小不易出现矛盾。但也有个别企业自以为有“金字招牌”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与当地政府部门联系,以老大自居蛮横强硬,遇到问题从上面“打压”找相关部门解决,不但影响了正常施工进度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引发矛盾。也有部分企业想找捷径,不与政府联系办理,而是直接和老百姓私下达成协议,利用农民爱占小便宜的心里投机取巧,后来在接触中可能引发矛盾争议,才翻过头来找政府。这样给施工建设带了好多障碍和不必要的麻烦。如西水界乡天瑞风电二期就是项目部直接兑现村民,补偿资金未经乡政府管理发放。

  二、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对于在调查中发现的上述几个问题我们通过梳理研究,向相关单位提出了建议,希望各乡政府和村委会干部能引起高度重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方面用制度去约束乡村两级干部,另一方面用制度去保护农民。把好农村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稳定和发展,关键在于村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选拔头脑清醒、精明强干、公道正派的年轻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坚持定期对农村干部进行测评、考核,能者上、庸者下,使农村干部逐步树立廉政、勤政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意识和大局意识。

  2、注重学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构筑农村基层干部坚固的思想防线。

  加强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倡艰苦奋斗精神,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共患难,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是加强对村委会“一把手”及管钱、管物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政策教育,使之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免疫能力。

  3、打防并举,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农干部违法犯罪行为。

  整治须下猛药,广泛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基层群众举报涉农干部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从检察机关自身来说也要广泛收集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涉农领域犯罪的特点及时分析研究掌握犯罪规律。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做到严查、细查,依法快立、快捕、快诉、快判,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注重公开,在“阳光”下行政。

  我们建议占地企业和乡镇、村委会,在征地占地时做到光明磊落不要惧怕老百姓的监督,将占地-议定-补偿-发放-使用等一系列活动在阳光下运作,争取老百姓的支持,最大限度的减少矛盾的发生。严格农村财务制度,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日常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双笔”签批,互相监督。涉及占地、征地补偿工作时成立村民代表参与的工作小组,具体工作时要公开、公示、透明,让老百姓了解、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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